1999年10月8日,72岁的毛泽东原卫士长李银桥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被告是因《走下神坛的毛泽东》一书而名声大噪的作家权延赤。这场诉讼,将一段始于1988年、纠缠了10余年的合作与纠纷,正式推向了法庭。

李银桥
1988年1月20日,经毛泽东原机要秘书叶子龙夫妇介绍,时任北京空军政治部创作员的权延赤来到李银桥家中,希望这位在毛泽东身边工作了15年的卫士长能提供一些关于毛泽东生活与工作的珍贵史料。出于对叶子龙的信任以及对宣传毛泽东事迹的共同意愿,李银桥同意了。
这次会面促成了一项合作:李银桥和权延赤决定共同出版《卫士长李银桥回忆录》。权延赤为了撰写书稿,从李银桥那里借走了一批极其珍贵的资料——61张关于毛泽东生活与工作的照片、3张毛泽东的生活手迹照片。这些照片和手迹,是李银桥珍藏多年、记录历史瞬间的实物,其价值远非金钱可以衡量,权延赤专门给他写了一张借条。

1989年,权延赤以《走下神坛的毛泽东》为名出版了李银桥的回忆录,此后他又以李银桥口述的形式,在未征求李银桥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在香港发行《毛泽东和江青在陕北》一书。李银桥后来在诉状中称,自己当时并未见到这些书。

《走下神坛的毛泽东》
元股证券:ygzq.hk更大的矛盾在于那些借走的资料。李银桥多次向权延赤索要照片,但权延赤声称照片“弄丢了”。而权延赤对此另有说法,他称照片已经归还,只是当时很匆忙,未让李银桥出具收条。1992年,李银桥发现这些照片已被权延赤在出版的书中使用,双方因此发生了多次争执。
1992年11月,《南京日报》刊登了一篇权延赤的采访文章。权延赤在采访时称自己所出之书“几乎没有一个素材属于李银桥一个人”,还说“对于李银桥不讲真话,过去我一直沉默……”
当时李银桥正因脑血栓偏瘫住院治疗,他的妻子韩桂馨看到《南京日报》的这篇文章后,气愤不已,认为这些言论捏造事实,将李银桥描述成了一个“非常势利的不诚实之人”,公然贬低了其人格。李银桥本人得知此事后,也认为这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照片纠纷未解,又添名誉受损,他和权延赤多年的积怨终于爆发。

权延赤
1999年,李银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他委托代理人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3项明确的诉讼请求:判令权延赤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8万元;返还所借的58张毛泽东生活、工作照片及3张生活手迹照片(诉状中数量与借条略有出入)。
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1.关于照片纠纷,权延赤无法证明自己已将照片归还李银桥,因此判决其返还李银桥有关毛泽东的照片61张。
2.关于名誉权纠纷,法院认定权延赤在采访文章中所说的话“言辞明显过激,确实使李银桥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判决权延赤应向李银桥书面致歉。

晚年的李银桥
配资炒股3.李银桥提出的8万元精神损失赔偿等过高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判决生效后,权延赤并未主动履行,李银桥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权延赤在执行过程中表示,照片在该书的责任编辑手中,无法返还,同时自己也“不可能向李银桥书面道歉”。
后来权延赤通过执行员转交给李银桥一封长信,希望能了结官司。但李银桥认为信中“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坚决要求权延赤必须进行书面致歉。

李银桥(右)
最终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个折中方案: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书全文,法院将此认定为权延赤履行了书面道歉的义务,登报费用由权延赤一人承担,随后权延赤交纳了公告费。这场持续了10多年的纠纷,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这场官司展现了李银桥性格中执着与较真的一面配资导航,他珍视的不仅是那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照片,更是一个革命者的清白名誉与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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